blogger 567 提到...
我是很想傳給朋友看. 只是當吃喝玩樂是他們生來之權利, 我也無從反駁. 想到著實是他們不智? 或是個人想法加於他們身上? 不解也...... 不明者就是如何說也不明. 就只覺得你在無的放矢一樣. 大道理太大不易懂, 小道理太小不說也罷. 就是吃喝玩樂的人們想法了.
2009年04月04日 星期六 上午5:02
Leechard 李察 提到...
所謂「與生俱來」, 其實就是動物的本能。比較高級的動物,會開始求知。人類是更高級的動物:他們會鼓勵其他種族,其他文化的 人去享樂,讓他們日漸腐敗,從而達到他們自私的目的。
2009年04月04日 星期六 下午12:56
李察回應:
不是人們喜歡吃喝玩樂,而是有人鼓吹吃喝玩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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